新税收征管法为税收服务开创空间 税务服务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
新税收征管法为税收服务开创空间 税务服务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
2015-02-1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对于许多税务专业服务机构而言,长期以来,税务服务职业都是处于“看起来很美”的尴尬角色。然而,随着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以及各项税收制度的加速革新,这一情况有望改变。征求意见稿中诸多新规定,势必对我国的税务专业服务机构带来前所未有的深刻影响,催生一大批新的税务服务领域,为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税务案排律师案源最后一位
税收征管法由于涉及很多专业技术和复杂法律问题,因此关于纳税争议的案件是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等发达国家律师的第一位案源。
“在中国这种情况恰好相反,目前中国律师排在最后一位案源的案件就是涉及纳税争议的案件,大部分律师对于税法及纳税的问题都不甚了了,更别说精通了,中国的专业税务律师占比极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金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俊峰律师,在去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4年中国税法论坛”作出如上表示。
王俊峰认为,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在于,很多企业由于纳税前置和复议前置的问题,不愿意去打纳税争议官司,造成实践当中纳税争议案件数量极少,律师自然也就没有相关实战的机会和条件。
多项新规将开拓涉税服务市场
随着新版税收征管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布,税务法律服务不受重视的局面将得到彻底改善。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刘天永认为,涉税复议案件会大幅增加;个人税务服务将全面开启;电商全面纳入税务征管领域,随之而来的是规模巨大的涉税服务市场。
刘天永向记者介绍,“先缴税后复议”制度的破除,无疑为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维护筑起一道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征纳双方地位严重不对等的现状也会大为改善,税务复议案件数量也会出现大幅增加,可以说,相关税务服务机构有望迎来无限的服务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还首次规定了税额确认、预约裁定、鼓励和解等制度,并强化了涉税信息提供、纳税人举证责任等机制,这些新的规定,在提高税收征管科学化水平的同时,赋予了纳税人更多的权利,同时也为税务专业人士提供了新的业务机会。
取消审批不是取消考试
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简称27号文件),取消一系列审批事项以及职业资格许可的认证,包括注册税务师。对此,业内不少人士产生疑惑,今后是否就没有注册税务师考试了?注册税务师的门槛是要降低吗?
对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在“2014年中国税法论坛”上予以澄清:“27号文件也好,148号文件也好,取消行政机关一项行政职能,不是取消考试,不是取消这个行业,这完全是两码事。过去注册税务师这个行业行政机关有三项行政审批职能,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就是考试由税务总局来组织,考完了发证,这是行政审批的制度。现在把这个职能取消了。还有两项许可,目前还没有取消,一个是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的核准,还有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
李林军表示,27号文发完之后,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明确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仍然是国家资格,资格是保留的。同时还有一个文件,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的认证取消了,行政审批职能没有了,将来水平类资格考试由行业协会来承接,考试也没有取消,水平类考试继续进行,还由行业协会承接。
注册税务师市场面临重新洗牌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施正文提出,征求意见稿格外强化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第三方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强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交换,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也将大大化解,过去利用税务机关征管能力不足以及使用不合规发票等进行的税务筹划将难以为继;此外,征求意见稿将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资格等行为首次纳入偷税的范畴,并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惩罚力度空前;新规定也给税务法律服务专业人士带来显著的法律风险。
但是,税务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依旧旺盛,尤其在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形势下,以房地产为代表企业利润率的下降,降低税负成本的迫切性更加强烈。在此背景下,在法律范畴内通过优化境内外经营架构、规划交易合同、积极申请行业及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等成为企业必然的选择。税务筹划对税务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尤其是对法律的娴熟驾驭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唯有专业能力一流,市场敏感度高并且具有品牌优势的税务服务机构才能抢到市场先机。
刘天永认为,市场经济是以市场需求为主体的,就业应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此次改革,注税行业应该将其视为一次行业整合的机会,通过市场竞争将单纯依靠行政庇护的机构清除出去,从而使得行业得以更健康的发展,注册税务师市场重新洗牌已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