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市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赴云南督察侧记
人民日报记者 叶传增
7月19日,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对8个省(区、市)启动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活动。7月21日至2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八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
据了解,督察组成员由中央及地方各级干部、专家学者和律师、记者组成,重点聚焦学习研究、宣传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在各地落实、发挥作用的情况,对市县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情况开展督察。
督察期间,第八督察组成员深入云南省昆明市、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等地的14个市县,与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实地查访司法机关和重点执法部门,与律师和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查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执法案件等各类案卷和工作资料,全方位摸底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有些同志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依法治理能力不够。”7月29日,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一场严肃的全县党政负责人述法会议正在举行。各乡镇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上半年工作现场述法,面对面接受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李明峰的“点评”,述法会议开得“辣味”十足。这样的述法会议,牟定县每年定期召开。
“扎实推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应强化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督察组成员隗功杰表示,完善党领导的市县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还应继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提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从而促进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除了实地查访,督察组还综合采取突击检查、暗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各地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
“工作汇报尽量简明扼要,我们重点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卷宗,尤其是政府败诉的案例。”在云南省司法厅,督察组听取完工作汇报后,突然提出要查阅案件卷宗。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率是多少?哪些领域的败诉率偏高?司法建议反馈率如何……厚厚的几摞卷宗搬到案头,督察组成员仔细翻阅,不时进行询问。经查阅卷宗,督察组发现,部分市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不熟悉诉讼程序、证据规则,陈述、答辩、辩论针对性不强;有的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重视度不够,司法建议反馈有待加强。
“行政诉讼是群众对行政机关的有力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做到出庭又出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才能让老百姓真正‘解心结’。”对于督察组提出的建议,云南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连连点头,认真记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查阅相关执法案件卷宗,一家钢铁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例引起督察组关注。
2022年2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红塔分局发现辖区内某钢铁有限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经调查,污染物超标原因是企业设备出现故障。鉴于企业无主观故意情节,未造成严重污染后果并按期积极整改,经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研究,执法部门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和“非故意首违轻罚、免罚”等理念,最终对企业从轻处罚——15日限制10%的产能,罚款人民币30万元。同时,执法部门还深入企业指导帮扶,协助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完成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督察组成员解志勇认为,该案件的执法并没有简单地“以罚代管”,执法部门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机制,践行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此次督察,督察组总结了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的先进经验,查摆其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有力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决策在云南落地生根,促进云南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八督察组组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水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