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以庭审为中心"严防冤假错案
全国人大代表:"以庭审为中心"严防冤假错案
2016-03-07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3月6日,《法制日报》记者见到这些改革创新举措的力推者——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他却面色凝重地说:“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难题,需要下大气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提高司法公信力。”
谈及河南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感受,张立勇若有所思地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就是我们的使命担当。”
院长带头办难案实现角色回归
2015年5月28日,一个名叫李三元的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他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上诉人。此案的审判长正是张立勇。
截至目前,在河南法院,已有1073名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穿上法袍、拿起法槌,审理疑难复杂案件16577件。
“院长带头办案,实现了资深法官的角色回归,营造了抓主业、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张立勇说,河南法院司法行政化倾向一度较为突出,审判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混同,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违背司法规律,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特别是法院院长,忙于行政事务,很少亲自办案。
事实上,全省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绝大多数是审判业务骨干,不少人是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等领域的专家。张立勇认为,他们带头办大案、办难案,对于引导全省法官立足本职,专注在一线办案,倡导法院领导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引导他们办案,把优质资源向审判一线集中,带动更多的法官投入办案工作中。
“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6582件,审执结909460件,同比分别上升31.2%、34.1%,收案数首破百万大关,但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这种案多人少带来的压力,倒逼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进行改革创新。”张立勇说,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后,全省法院秉承“纵有千难万难、抵不过群众一个诉求意愿”的工作理念,直面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案矛盾更加尖锐的压力,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真正使老百姓告状有门。
异地管辖民告官案胜诉率提高
过去,在河南一些群众口中,有着“民告官告了也白告”的说法,在法院赢不了官司,就通过信访的方式找领导。如今,又有了“找县长不如找院长”的说法。
这种说法的改变,源于河南法院全面推行的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被誉为“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
“为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我们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案件全部异地管辖,规定‘民告官’案件‘转圈推磨’方式,由异地法院立案审理。比如,在信阳市,浉河区的案件由平桥区法院管辖,平桥区的案件由浉河区法院管辖。”张立勇说,此举使群众相信法院能够公正审判,愿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局面得到初步扭转。去年,全省“民告官”案件达22642件,比上一年的15746件增长了43.8%;群众胜诉率27.8%,较之原来的10.2%,提高17.6个百分点。
“还有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提升了行政审判的公信力。”张立勇认为,审理外地行政机关作被告的案件,法官更加中立,能够不偏不倚依法裁判,官司无论输赢,当事人都能感到得到公正对待。去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由原来的46.7%提高到76.6%,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5%,赴京信访五年来首次下降,降幅达16.4%。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后,还要认真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提示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政行为。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先后提出司法建议600余条,许多行政首长主动参加庭审,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妥善化解了一大批群体性争议,“官民”关系更加和谐。
张立勇坦言,此举推行后,诉讼成本较之前有所增加。群众到外地打官司,额外增加了一些费用,如交通、食宿等费用。行政机关到外地参加诉讼,人员相对比较紧张,也会增加相应的费用。法院到异地送达、协调,也相应增加了司法成本。
对于上述问题,张立勇表示,河南法院正在加强调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异地管辖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
“以庭审为中心”严防冤假错案
“在赵作海案件上,河南法院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张立勇认为,“以审判为中心”首先就应该是“以庭审为中心”,强化庭审的实质功能,这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举措,能够让被告人切实感受到庭审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核心程序,是把好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
“目前,在刑事审判中,庭审虚化是一个大问题,庭审走过场的现象很普遍,甚至可以说是表演化。”张立勇坦言,由于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远远没有落实,刑事法官长期以来形成了依赖侦查卷宗和笔录的办案习惯,开庭时通过宣读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言辞证据的方式进行法庭调查,并将其作为判决的基础。
张立勇认为,上述情况实际上变相剥夺了被告人的质证权,庭审只是对侦查卷宗的审查和对侦查结论的简单确认,导致该查明的事实难以查明,非法证据难以被排除,案件疑点难以被发现。庭审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定罪量刑的实质功能没有充分发挥,致使一些通过刑讯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虚假证据在法庭上畅通无阻,一些证据存有疑问的案件顺利通过审判,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张立勇表示,河南法院将立足审判职权,积极主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努力让天下无冤。
首先要处理好公检法三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问题,坚决克服以前“公安做饭、检察院端饭、法院吃饭”的顽疾,把相互制约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
其次要把握好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平衡,既不人为降低证明标准,造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力,又不脱离实际盲目提高证明标准,随意宣告无罪,影响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效果。
同时还要继续落实好证人鉴定人出庭宣誓、“去犯罪化标签”、保障律师辩护权等制度,切实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我们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回应群众的关切期盼。”张立勇表示,河南法院将尽快启动“互联网+司法便民”行动计划,拓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手机短信微信等平台功能,年底前全面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办案和案件流程信息自动推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 张亮 赵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