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鸭尾溪治理九年浊臭依旧 13名责任人被问责
海口鸭尾溪治理九年浊臭依旧 13名责任人被问责
2016-03-0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据了解,鸭尾溪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中部,东连南渡江出海口,西接五西路排洪沟,全长约2公里。海口市水务部门正在编制的《海口市水系规划》将鸭尾溪水体功能划定为行洪、排涝、生态、景观,水质目标为Ⅴ类。根据2016年2月份监测结果,鸭尾溪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
经海口市政府相关部门组建联合调查组调查,鸭尾溪水体污染黑臭有其客观原因,主要是水系自身流动贯通性较差,有184米的过河倒虹管堵塞,导致上游的截污口出现污水溢流;截污不彻底,致使生活污水排入鸭尾溪中等。鸭尾溪水体黑臭的主观原因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不实,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不力。其中,该市水务局负责实施鸭尾溪过河倒虹管改造项目,工作进展缓慢,以致污水管堵塞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污水持续溢出。对此,该局副局长孙传志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同时对市水务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市水务局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海口市环卫局将鸭尾溪水上垃圾清理任务外包给海南凯洁环保有限公司,但其作为责任单位,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水面生活垃圾和黑色漂浮物没有及时清理。对此,该局业务处处长刘晓华,该局美兰检查组组长苏开民、副组长柯景安负有直接责任,该局副局长云一鸣作为分管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美兰区作为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该区水务局在推动河长责任制落实上与相关领导和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导致河长没有根据区“双创”工作挂点领导的调整而调整;区环卫局对周边环境卫生巡控不力;海甸街道作为属地管理部门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对此,区水务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沈静、区环卫局局长刘娜、海甸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杨柳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
同时,美兰区水务局“三防办”办事员蔡克雄、区环保局科员张建国、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负责人李景球、海甸街道办副主任王君等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没有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态度不热情,存在生冷硬的现象,均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问责。
据悉,针对新闻媒体报道鸭尾溪严重污染一事,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孙新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拿出不遮丑、不护短的气度,积极回应媒体关切。对报道中出现的互相推诿、河长责任制不落实等干部作风建设问题坚决从严查处,该问责的要问责。对被曝光鸭尾溪要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标本兼治、长效整改,以整改成效推动全市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的开展。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措施,要求加快落实水污染三年行动方案。
另外,海口市委、市政府召开鸭尾溪水体治理工作新闻通气会,明确提出要遵循“科学系统、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整治原则,按照“一河一策”的思路,全面系统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在2016年9月底内消除鸭尾溪水体的黑臭现象,2016年底消除水体黑臭,2018年底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