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探矿权采矿权可协议出让 国土部不再审批协议出让申请
五类探矿权采矿权可协议出让 国土部不再审批协议出让申请
2015-09-04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9月3日讯 记者郄建荣 又一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被取消。国土资源部以通知形式宣布,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再单独进行协议出让申请审批。
虽然探矿权采矿权协议出让申请审批被取消,但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协议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
国土资源部说,可以协议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包括国务院批准的重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为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资源的矿产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为列入国家专项的老矿山(危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的找矿项目;已设采矿权需要整合或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的毗邻区域;已设探矿权需要整合或因整体勘查扩大勘查范围涉及周边零星资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