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统一司法审判标准 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沈德咏:统一司法审判标准 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2015-08-2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沈德咏在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理论研讨会上强调
统一司法审判标准 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法制网讯 记者李想 8月27日,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理论研讨会在青海西宁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部署,强化研究论证,统一司法审判标准,发挥审判程序应有的制约、把关作用,促使侦查、审查起诉严格依法规范进行,适应法庭审判要求,破解妨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沈德咏指出,严格公正司法的核心,在于统一司法审判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将法律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虽然刑事诉讼法和“两个证据规定”明确了各类证据的采纳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非法取证或者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一些证据材料丧失证据能力。为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避免不具有证据能力的材料进入法庭,有必要研究改变传统的证据审查方式,区分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两个层次的问题,严格执行法定的证据采纳标准,依法排除不具有证据能力的材料,引导和督促办案人员依法规范收集证据。
沈德咏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把握“四个统一”,严格落实“四项原则”。一是统一证据采纳标准,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排除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严格排除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证据,严格执行法律明确规定的证据采纳规则。二是统一程序适用标准,严格落实繁简分流原则,注重发挥庭前准备程序的分流功能,坚持按照法律要求适用简易程序,科学区分普通程序中的定罪与量刑程序。三是统一庭审规程标准,严格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规范举证质证程序,严格规范法庭辩论程序,严格规范法庭认证程序。四是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规范庭审环节撤回起诉的裁判程序。
沈德咏指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基本目标是统一司法审判标准,明确庭审规程要求,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促使侦查、起诉一体遵循统一的司法标准。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理论研究,积极推进改革,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方式,优化职权配置,重构诉讼程序,逐步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格局,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刑事诉讼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李少平主持开幕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出席并作主旨演讲。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青海高院院长董开军先后致辞。部分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出席会议。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理事、特邀代表及部分论文获奖作者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