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需“内外兼修”
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需“内外兼修”
2015-05-23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admin作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学群
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内优素质,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自身法治思维能力
打铁要靠自身硬。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首先靠领导干部增强法治素养,自觉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积极践行者和引领者,坚定信念,努力学习,自加压力,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使法治成为一种自觉。
贯彻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能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决策,是建立在良好法治思维理念基础之上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作为内心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和公信力。养成用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履职导向。重视法治理念的实践运用,在遇到公权与私权冲突、公利与私利冲突时,能够主动运用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使决策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积累法治知识。认真进行法治理念方面的理论学习。法律制度纷繁复杂,以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学习为基础才能从中发现主线,从而提高掌握法律知识和应用法律规定的能力和水平。从现实情况看,领导干部不同于专业法律从业者,对其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可能要求那么高,要在法律原则的掌握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提升法治思维的高度和广度。加强与本行业内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相关程序法的学习,夯实法治思维的密度和硬度,成为熟练应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善学善用法治方法。法治思维能力的养成关键靠实践,领导干部在法治实践中,应善于提高依法思考、依法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弯下腰来,亲身实践,切实依靠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应用法治方法来化解社会矛盾、预防打击犯罪、规范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市场经济。运用法治思维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鼓励人民群众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维护法治权威,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要把握多种思维方式的综合运用和价值判断,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问题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规的解决,实现决策科学化。
自觉接受法治监督。领导干部是一个“高风险职业”,可以说职务越高,责任越大,风险越大。因此,唯有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法律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打开窗户,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才能不留阴影、不剩犄角旮旯。把监督作为一面明镜,把自觉接受法治监督作为职业习惯,贯穿在职业生涯的始终,真正做到一肩挑明月,两袖拂清风。
外优环境,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创设条件
优化外部环境,给善于应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领导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鼓励依法办事、照章办事的良性社会氛围,从而促使领导干部严格依法履职、依规办事良好习惯的形成。
加强法治体系建设。依法办事首先要有良法可依,完善的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石。进一步推进各项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内容,制订防止权力滥用的原则,在法治框架内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提高立法水准和立法威信。进一步明确“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的具体程序和措施,加强依法办事的程序立法,细化领导干部在决策权、执行权方面的法律和程序,健全对权力运行机制的相互制约。进一步加快法治理念向制度体制机制的转化,加强制度整体设计和顶层设计,推进国家机关及办事机构向职能优化、服务优化、效率优化转变。只有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法治体系建设,建立起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才能为具备高法治素质和能力的领导干部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撑,让其有理有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