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巡回法庭信访秩序井然 未现缠访闹访现象
最高法:巡回法庭信访秩序井然 未现缠访闹访现象
2015-0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两个巡回法庭挂牌成立以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开局良好。为缓解信访压力,两个巡回法庭果断采取措施,增派人员,实行全员接访。目前,两个巡回法庭信访秩序井然,没有出现缠访闹访现象。
作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改革部署之一,今年1月28日和31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分别在广东深圳和辽宁沈阳挂牌。第一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广东、广西和海南三个省区,第二巡回法庭的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按照相关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运行数日来,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自挂牌成立以来,两个巡回法庭着手建章立制,依法受理各类案件,推动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良好开局。
据了解,2月2日,两个巡回法庭迎来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正式受理案件、接待来访。当天,第一巡回法庭共接谈当事人79批,第二巡回法庭共接谈当事人54人。
此外,为缓解信访压力,两个巡回法庭果断采取措施,增派人员,实行全员接访,并加强引导分流,采取预约方式,对未予接谈的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预定接谈时间,保证了接谈质量。
据介绍,在接谈中,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认真细致严谨,坚持最后一问原则,保护当事人诉权。目前,两个巡回法庭信访秩序井然,没有出现缠访闹访现象。
巡回法庭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为: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此外,巡回法庭除了按照规定依法受理案件,还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属于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以及不在巡回法庭职权范围内的来信来访事项,需向相关法院和相关部门提出和反映。(完) (记者 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