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央财政管理审计:资金收缴存不规范问题
2013年中央财政管理审计:资金收缴存不规范问题
2015-0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审计署网站消息,审计署今日发布《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查出资金收缴和预算批复不规范、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一些地方财政管理中存在违规等问题。
一是资金收缴和预算批复不规范。
——关于未收缴入库资金91.4亿元。对发展改革委委托所属企业管理的20年前已取消的国家轿车零部件横向配套基金本金和清收款(含资产)10.26亿元问题,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请将“国家轿车零部件横向配套基金”尽快清理、上缴中央国库的通知》,要求发展改革委尽快清理上缴中央国库,并将随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及时督促其完成整改,近期将再次发函了解、督促相关工作进度。对财政部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收益1.38亿元问题,已全部上缴国库,财政部要求托管机构进一步缩短其参股的创业投资基金收益缴库时限,及时办理缴库。对财政部同意农业银行(3.94, 0.08, 2.07%)从受托处置资产收入中留用的委托手续费和超收奖励79.52亿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财政部要求农业银行将处置委托资产回收现金全部缴入国库,并根据回收现金情况,核定手续费和超收奖励,再通过国库拨付给农业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电网经营企业从农网还贷资金收入中留用的手续费2400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财政部正在根据农网还贷资金特点,对征收环节手续费直接留存企业问题进行统筹研究。
——关于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够准确和细化。对批复的56个部门年初预算少编报已确认的2011年底结余资金18.33亿元问题,财政部将继续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结合,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对尚未安排使用的结余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安排下一年度相关支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批复的教育部年初预算列入了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等两个项目预算43亿元、执行中由财政部再次批复问题,财政部2014年已将“高校发展长效机制补助经费”项目在年初预算中全部细化到高校,同时提高了部门预算中“2011计划”项目细化的比例。
——关于批复的部门预算中个别事项不合规。对批复的农业部、林业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病虫害控制”等补助地方支出8.97亿元问题,财政部已要求农业部、林业局切实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并进一步加强此类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针对性。对批复安全监管总局等4个部门在未实行定员定额管理的下属单位预算中编列机动经费预算4493.18万元、银监会等11个部门超范围动用机动经费2.03亿元问题,财政部从2014年起严格按照《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了部门机动经费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防止超范围编列和使用部门机动经费。对批复的证监会[微博]、保监会、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中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安排职工福利费、超过中央在京部门标准问题,财政部正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对现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规范福利费支出,将福利费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规定改为据实列支,同时规定计提比例上限,并与相关制度做好衔接,社保基金会将参照执行。
——关于预算下达不及时。对转移支付预算下达不及时问题,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各地方、各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下一步,将研究采取措施,继续加快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转移支付下达进度。对公共财政本级支出预算未及时下达问题,财政部将改进代编预算管理,除重点支出、重大支出外,不再批准超时限追加预算,保证下达进度。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达晚问题,财政部将通过预收部分国有资本金收益,缓解收益上缴晚对支出预算安排的制约,保障预算及时下达。
——关于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财政部主要采取3项措施清理撤并有关财政专户,进一步加强专户管理:一是世界银行[微博]赠款专户一年内未发生业务,予以撤销;二是亚洲开发银行赠款等专户当年未发生资金业务但项目仍在执行,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提款报账,待项目执行完毕后予以撤销;三是对于清理归并后分币种或按国际赠贷款协议等开设的其他专户,采取完善协议、规范业务等措施加强管理。
二是财权与事权未理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不到位。
——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理力度不够大。财政部已研究起草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将进一步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强化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改变以收定支专项管理办法。按照分步推进转移支付改革的原则,2014年将争议少、影响范围小的转移支付项目纳入第一批清理整合范围,并按此编制2015年预算。
——关于有的政策目标不够协调。对“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补助”和“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目标不一致问题,财政部正在研究调整完善包括渔业油价补贴在内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结合行业主管部门渔业产业政策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相关财政激励措施,使财政激励措施与渔业资源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对“重点节能工程”项目补助未充分考虑节能效果和不同行业的节能成本问题,发展改革委2014年在重点地区开展节能资金切块下达、由地方安排具体项目试点,并区分行业、项目的节能成本和效果细化补助方案,优先支持单位投资节能量大的项目。
——关于分配管理权责有待理顺。财政部继续积极推进相关专项资金整合统筹,从预算编制环节整合归并资金,研究制定管理办法,搭建资金统筹使用平台,并推动部门、指导地方进行整合。
三是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不规范,有的使用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关于财政资金分配中存在超范围、超标准。
对财政部分配的“成品油价格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能力建设”等3个专项中有128.32亿元超出规定的补助范围问题,财政部已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将成品油价格补助违规因素剔除,重新报送了用油数据,并据此清算2013年度油价补贴;责成有关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补助情况进行核查整改,查明属实的,追回已拨贴息资金,并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包括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不再将中央财政补助范围限定在财政困难地区,今后财政部将按照该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分配下达补助资金。
对财政部在清算成品油价格补助时未按实际油品分类结算、多支付地方12.62亿元问题,财政部将在清算2013年度成品油价格补助时,按实际油品价格计算成品油价格补贴。
对发展改革委在“重点节能工程”专项中超范围安排地方发展改革等部门车辆购置补助2.18亿元,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专项的7个项目超出标准或申请额多安排投资940万元问题,发展改革委督促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项目的执法用车指标,加快项目建设;对确实无法落实用车指标的广东省等6个节能监察能力建设项目,正式函复予以撤销,并调整投资计划;要求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加强对节能执法监察人员的集中培训,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资金补助地方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投资补助和贴息管理相关办法,认真安排好投资补助,科学制定有关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明确政策目标、资金投向和分配标准,进一步加强审核、严格管理。
——关于财政资金申报中存在虚报冒领。审计重点抽查6个专项中有18.59亿元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其中,发展改革委对6.78亿元投资涉及的项目逐一核查,已清理收回1.92亿元,并约谈了有关地方主管部门负责人;财政部调减有关省份2014年专项转移支付;各地采取追缴专项资金、停止拨付、扣回补贴、补办手续、司法介入等方式整改,收回资金和避免损失4.78亿元。
对项目单位和个人采取虚构项目、伪造申报材料等方式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撤销太湖嘉源纺织工业有限公司纺织节水改造项目等36个项目的复函》,收回了包括南充鑫泓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安格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36个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补助。财政部加强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财政部和林业局要求,凡经核查及审计发现申报中央贴息资金的贷款及项目实施情况不实的,将调减其包括中央贴息资金在内的林业补助资金,对骗息情况比较严重的地方,已停止核拨2014年新增林业贷款贴息。财政部、林业局、银监会部署了林业贷款贴息资金专项检查,并对审计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对进一步加强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对一些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出于地方或部门利益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财政部要求相关省市对骗取套取成品油价格补助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督促各省按照省长负责制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行业油补审核管理,清理违规违纪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严肃处理。对于滨州、新泰、宁阳交通运输局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在追缴资金的同时,处理处分了14名相关责任人。
对有的公职人员与企业或个人内外勾结骗取财政资金、从中牟取不当利益问题,山西省检察院已对山西信联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骗取农机具购置补贴的问题立案处理;财政部将会同农业部加强对各地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中存在挤占挪用。对8个省及所属12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1.33亿元问题,目前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推动地方预算公开,督促地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实施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地方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开发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地方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其中,对四川简阳市挪用资金14.19亿元问题,四川省政府组织工作组认真核查,督促简阳市抓好整改工作,并责成有关部门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川省财政厅对经论证确无必要继续实施项目的0.31亿元资金收回,不再安排;简阳市追缴被挪用的13.88亿元资金,全部拨付到原定项目。
四是各级财政均有一些资金沉淀,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关于中央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较多。财政部将严格控制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规模,并加强结转资金使用管理。在以后年度使用结转资金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资金分配方案认真审核后下达。针对类似科学技术支出结转问题,将及时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严格控制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采取切实措施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关于重点审计的32个中央部门结存资金半数闲置超过一年。对2013年采取虚列支出、以拨作支等方式人为减少存量资金6.11亿元问题,7个部门本级和36个所属单位已通过退回虚列的支出,调整有关账目,规范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对未及时上缴或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29亿元问题,1个部门本级和16个所属单位已通过将结余上缴国库,清理存量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
——关于重点审计的9个省本级和9个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近三成已无法按原用途使用。2014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8612亿元,同比增长9.9%,促进地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避免形成新的存量资金。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等规定,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建立结余结转、暂存暂付等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二是建立科学的预算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库款以及专户存款全面纳入地方支出进度考核范围,督促地方加快消化财政存量资金;三是积极实施地方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面评价地方盘活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等工作绩效,对评价得分较低的地区,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关于中央财政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投入闲置较多。财政部2014年初已会同发展改革委约谈受托管理机构,要求进一步督促有关基金加快设立和投资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两部门将在研究设计引导基金框架方案时,从机制设定上进一步约束参股基金设立和投资进度问题,在实际投资中通过协议等明确相关约定,超过时限的将撤销投资。
五是对地方财政的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财政管理中存在违规问题。
——关于一些地方人为调节财政收支指标。对地方通过财政专户或过渡户隐瞒财政收入等问题,财政部对地方财政专户及其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地方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已撤销财政专户188个,并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相关单位账目、调整2014年预算等方式予以整改。对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问题,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已将其中2.93亿元退库,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定期对县乡各级财政收入征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肃处理隐瞒、截留、虚增收入等行为。
——关于一些地方政府自行出台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部分财政资金投向不符合相关规定。财政部已报请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就全面规范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提出了建议;有关地方已取消、停止执行自行出台的优惠政策,其中大连市废止相关文件条款,并对有关企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对涉及返税内容的政策予以取消,不再以此吸引投资。 ——关于机构运行经费管理不严格。有关地方对转嫁因公出国(境)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接待中购买高档礼品等问题已全部采取措施整改。其中,山西省柳林县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接待审批程序、食宿标准、结算办法、经费管理监督作出详细规定;严格实行关于公务接待的“三个严禁”,县纪委牵头,采取明察暗访的办法监督实施;规范定点接待,确定县政府机关接待中心、民兵训练基地定点接待,对发票所列支出与实际支出内容不符问题予以纠正;对现金白条抵库,审计期间全部上缴。2014年上半年,当地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8%。
六是关于社保基金会投资管理问题。
——社保基金会认真查找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对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亏损问题,社保基金会将就拓宽自营指数标的范围与有关部门协商,积极研究和完善委托指数化投资。对信托贷款和协议存款中存在中间人借机牟利问题,涉及的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社保基金会修订完善了信托贷款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协议存款管理办法,对信托贷款投资论证决策、协议存款的询价和决策机制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强和完善了监督审查机制,并通过细化尽职调查内容、设计信托报酬分段计付等方式督促信托公司加强信托贷款项目投后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对股票计提减值准备问题,社保基金会正与财政部沟通研究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