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修订后发布 全面确立非公开发行债券制度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修订后发布 全面确立非公开发行债券制度
2015-01-17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1月16日讯记者周芬棉 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布全面修订后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将债券的发行由公开转向非公开,设立专章进行规范,全面建立非公开发行制度。
新规将发行主体,由境内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扩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增加债券交易场所,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由沪深交易所扩至新三板;非公开发行债券的交易场所确定为沪深交易所、新三板、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据介绍, 新规还简化了发行审核流程,取消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将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区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完善相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
新规强化了对债券市场的监管,具体表现在信息披露、承销、评级、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并对私募债的行政监管作出安排,完善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并对契约条款、增信措施作出引导性规定。
据了解,新规发布实施后,证券交易场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证券自律组织将及时修订、制定相关自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