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政法工作亮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4政法工作亮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5-01-16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年来,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扎实试点,稳步推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个个改革方案相继出台
2014年,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在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许多带有顶层设计性质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相继出台,绘就了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蓝图。
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
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对司法体制改革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之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
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等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新部署新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路径进一步清晰。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揭牌,这标志着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宣告成立。两天后,第二个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成立。
一场场会议,一个个方案,正把蓝图变成现实。顶层设计指引改革措施,政法机关正朝着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宏伟目标努力前进。
给力措施破解“顽疾”难题
涉法涉诉信访、冤假错案、减刑假释……改革进程中有不少“硬骨头”和“老问题”,如何破除阻力,如何攻坚克难?
面对涉法涉诉信访这个和老百姓切身相关的难题,中央政法委出台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工作机制、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信访依法终结制度3个指导性文件。
冤假错案是危害司法公正的“顽疾”。在中央政法委出台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后,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制定改革措施防范冤假错案。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下发贯彻落实通知,建立督促落实机制。
减刑、假释本是鼓励入狱者改过自新的制度设计,但实践中少数人“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的情况挑战着司法的公平公正。
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防治司法腐败的改革措施,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建立防止错案机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作出明确规定。随后,中央政法各单位分别出台实施办法并开展专项治理。
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一年来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检察机关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2014年10月上线运行。
为更好地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最高检2014年12月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2014年,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制定出台的多项制度措施,无一不是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刻度、以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为标尺。一项项给力措施的实施,解决了许多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难题,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
实践探索积累宝贵经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2014年下半年,吉林、湖北、广东、海南、青海和贵州结合本地实际,启动司改试点工作。
而上海更是先行一步。这一年的7月,以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为突破口,上海市先行试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而广东省深圳市则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不再与行政级别挂钩。
在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检察院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法院对审判权运行机制、人员分类以及审判、人事、政务管理进行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改革。
为有效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最高人民法院在沈阳、深圳设立巡回法庭。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逐步完善。行政公益诉讼勇于试水,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通过支持起诉、提起诉讼等方式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为深入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从决策部署到出台措施,从完善制度到开展试点,司法体制改革在人民期盼的目光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且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面向未来,政法机关重担在肩。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司法改革的脚步将更加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