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履职收案
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履职收案
2015-01-13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袁定波 去年底,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一些案件陆续进入审理程序,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同年10月27日,最高法公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对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案件管辖范围、跨区域管辖的案件类型、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范围等重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审理二合一,是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大特点。"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宋晓明介绍说,北京、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以审理专利商标等行政授权确权案件为主,兼顾审理民事案件;广州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则以审理专利等民事侵权案件为主,不审理专利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
据了解,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将探索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建立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门化程序和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