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一号文件规定行政首长为决策失误担法责
江苏省政府一号文件规定行政首长为决策失误担法责
2015-01-1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admin法制网南京1月12日电 记者丁国锋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江苏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人民政府2015年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到2020年,江苏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建新在发布会上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绘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蓝图,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江苏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和江苏实际,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最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要求江苏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光荣使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推动经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该《意见》作为2015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在省政府常务会上作为第一个议题讨论通过,凸显了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
该《意见》要求,江苏将就转变职能、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以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等围绕六大任务进行部署。其中不乏一些十分具体的目标要求,如将建立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等五个清单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收费、罚款项目一律取消;将对各类“红头文件”设定了更多“紧箍咒”,比如严格控制市县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允许各级政府以办公厅(室)的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等;将对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并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和向上一级政府报备;将理顺执法体制,同一执法职责,省辖市和市辖区只在同一个层级设置执法队伍,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开展综合执法。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完善听证制度、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包括行政首长等责任人员在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