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行代书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进行代书的范围有哪些
2015-12-06 来源:http://www./ 作者:admin(一)代写诉讼文书。诉讼文书是指当事人为了进行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依据国家法律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文件。其中主要有刑事自诉状、民事诉状(其中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行政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行政答辩状、刑事上诉答辩状、民事被上诉答辩状、行政被上诉答辩状、申诉状、撤诉状等等。
(二)代写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是指诉讼文书以外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其中主要有协议书,委托书,各种合同书,遗嘱,分单,申请收养子女的申请书,申办社会救济、抚恤金、减免税收、恢复工作的申请书,办理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公证的申请书,办理专利、商业登记的申请书,当事人请求代写的声明书以及检举书等等。
以上诉讼文书、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都是律师可以代书的范围。律师代书是律师依法执行职务的一种书面表现形式,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实体法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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