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开征3年多污染当量降幅达25.8%
环保税开征3年多来,纳税人申报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别达3.5%、3.1%,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别达3.8%、3.3%。与此同时,每万元GDP产值对应的污染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当量下降到2020年的0.86当量,降幅达25.8%。
近几年,我国蓝天白云、青山绿水明显增多,环境逐年改善。这一切不仅浓缩了万千企业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之变,更见证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部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为契机,持续助力绿色发展。记者近日从税务总局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环保税开征3年多来,纳税人申报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别达3.5%、3.1%,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年均降幅分别达3.8%、3.3%。与此同时,每万元GDP产值对应的污染当量数从2018年的1.16当量下降到2020年的0.86当量,降幅达25.8%。
引导理念转为实际行动
“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是环境保护税法明确传导的理念。作为我国首个明确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环境保护税的重要意义在于完善绿色税收制度、调节排污者污染治理行为。为了将环保税蕴含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好,并传递给纳税人,3年多来,税务部门做足准备,多措并举做好服务。
环保税实施前夕,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召开环境保护税开征实施动员视频会议,对组织领导、征收管理、人员安排、宣传辅导等各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江苏省税务部门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深入开展普法性宣传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部门在全覆盖宣传辅导政策的基础上,细分受众,开展“精准化+组合式”的宣传辅导;湛江市海洋石油税收管理局提前收集涉税企业排污费缴纳情况、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的相关数据,为企业建立排污模型,有针对性开展税法宣传。
为在环保税开征期间做好服务,着眼现实管理中发现的纳税人识别不及时、税种认定不准确、申报受理减免(退)税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浙江省税务局制定《资源和环境税税种管理指引》,在全省印发;云南省曲靖市税务部门安排专家团队进驻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开展“管家式”服务。为积极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更好适用减免税政策,青岛市税务部门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精准辅导,鼓励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福建省三明市税务部门推动组建由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绿色税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纳税服务“无死角”。
与此同时,各省统筹考虑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大气、水污染物税额,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对企业进行引导。
在政策的正向激励及各方推动之下,节能减排,走绿色发展之路,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贵州省最大的国有大型钢铁联合企业,也是排污大户。环保税开征当年,企业就专门制定了2018年绿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总投资49068万元,实施11个环保治理项目,全面推进“绿色工厂”建设。
同样被贴着“高耗能、高污染”标签的威海龙港纸业有限公司,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投入300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定量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综合能耗、固废处理等指标。
企业享受绿色发展红利
新疆嘉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电解铝的企业,这几年一直在享受绿色发展的红利。
2020年,该公司投入1000多万元对4条铝锭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值双双降低,脱硫废水也同步实现循环利用。2020年,企业较2019年少缴环保税180万元,降幅达42%,此外,仅水费一项,全年还可节约300万元。
在辽宁,每年产生钢渣、高炉水渣等固体废物近千万吨的鞍钢集团,投入上亿元对冶炼废渣实施综合开发利用,已开发出精渣钢、矿渣粉等11个冶金渣系列产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现在我们不仅没有高额的环保税支出,生产的环保新材料每年还能增加收益2亿元。”公司负责人自信地说。
在江苏,自环保税法实施以来,南京银茂铅锌矿业有限公司累计投入超过3000万元,创新研发与应用了多项适用性强、资源综合回收率高的绿色开发技术。企业缴纳的环保税费降低的同时,经济效益逐年上升,2020年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120%。
在重庆,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投入近12亿元进行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环保设施技术改造、全厂节水及废水综合治理改造。目前,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量全面优于超低排放要求。2018年至2021年1季度,公司总计减免环保税724.5万元,购买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设备抵减企业所得税200余万元。
看得见的红利,使得越来越多企业从“被动减排”走向“主动治污”。据统计,环保税法实施以来,采用自动监测方法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户数由2.3万户增长至4.4万户,纳税人因低标排放累计享受减税优惠102.6亿元,因污水集中处理享受免税红利152.2亿元,因综合利用固体废物享受免税红利39.9亿元。
强力去“污”,让企业发展更“绿”的同时,还有力推动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实现点“绿”成“金”。
提起煤化工企业,很多人首先想到的便是“黑、脏、乱”。然而,在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映入眼帘的却是绿意葱茏的公园式工厂和干净清洁的生产环境。“是环保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推动了绿色生产。”公司财务负责人李玉甫坦言。
李玉甫算了一笔绿色发展账,2020年,首山化工享受各项税收优惠308万元,其中环保税减免41万元,企业用这些资金更新设备,投入研发,实现了技术升级发展和产品质量跨越提升。
目前,首山化工创造了“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做到原料进厂后全部转化为产品,无废料出厂,产品链也从低端的煤炭延伸到光伏材料、集成电路等高端产业领域。
绿色税收护航美丽中国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是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初步构建的标志。
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更好发挥环境保护税的“排头兵”作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税务人一直在努力。
2021年5月1日,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的《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开始施行。公告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使得环境保护税政策适用的确定性进一步提高。
自今年6月1日起,环保税等10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实现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办税效率大幅提高。同时,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将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并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十四五”时期,“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使命。承载着助力保护和改善环境功能的环境保护税,又被寄予新期待。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接下来,税务部门将不断完善绿色税收体系,更好地发挥环境保护税在环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中国更美丽。(法治日报记者 蔡岩红)